问题 | 有遗嘱要怎样继承房产 |
释义 | 遗嘱继承房产时自继承开始遗嘱人即取得房产所有权,如果遗嘱人需要对继承的房产进行转让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遗嘱、原产权证书、转让合同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遗产继承房产过户期限是多久 法律上对于遗产继承房产过户的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还是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遗嘱过期或遗嘱无效,按照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继承。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公证继承房产流程 公证继承房产的,有5个步骤。如下:1、房屋评估;2、继承公证;3、房屋测绘;4、继承登记;5、按照规定递交相关材料。例如:公证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代为申请的,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证明。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要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三、配偶死亡房屋怎样过户 配偶死亡房屋过户方法: 1、夫妻一方死亡时,有遗嘱的夫妻一方死亡,有遗嘱的,原属于配偶的一半财产赠与。如有必要,健在的一方应携带身份证、遗嘱、死亡证明、产权证等材料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2、夫妻一方死亡并留有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别人。夫妻一方死亡并留有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别人的,受赠人需要转让赠与的,健在的一方应配合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应携带所需资料和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3、夫妻一方死亡但未留下遗嘱的,夫妻一方死亡但未留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财产所有权和补偿。协商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和继承公证。要求房屋的继承人携带所需材料和公证书原件到房屋管理局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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