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申请执行后多久才执行? |
释义 | 执行有一定的时间程序,不是说几天就能执行完结的。法院一般受理后要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要分案;分到承办法官后,要先初查(查银行、土地、房产),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等等,这些内容都是需要时间的。一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还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一、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对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情况,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的执行局或执行庭进行处理。这时,法院一般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具体执行员及时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查封其财产、依法划款等。如果吕先生知道对方财产线索的,也可以提供给执行法官。对于恶意拒不执行的严重情况,还可以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裁判的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被执行人严重缺乏诚信的“老赖”行为,近年来人民法院也加强了与银行金融、交通航运等机构的信息互联,各征信系统间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对当事人的财产处分、贷款甚至消费、出行等作出种种限制,所以被执行人现在还是很忌惮的。 二、被执行人多久变成失信执行人 被执行人不会因为时间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只有存在特定条件才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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