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结婚证需要女方户口本吗 |
释义 | 需要,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 一、协议离婚要带什么证件? 协议离婚要带的证件包括: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户口本、集体户口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查档证明; 4、离婚协议书; 5、离婚登记照片(每人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婚姻登记机关会先对双方进行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集体户口能否结婚 集体户口能结婚。集体户口不会对结婚登记有实质影响。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只要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也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就符合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 登记结婚时,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张二寸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一方或双方是集体户口的,结婚登记时,还需要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部分地区要求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还没有办理落户手续的,可以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凭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三、如果离婚一方户口全部注销要什么 一方户口注销了,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离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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