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3、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共同债务人死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夫妻中的方死亡的,那么生存方就要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并不以死亡方有没有遗产,或双方婚后有没有共同财产为条件。换句话来说,不管死者有没有遗产,只要是共同债务,生存方就要进行清偿。一方死亡后,生存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方就有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二、一方婚姻赔偿协议将会连累配偶吗 一方婚姻赔偿协议属于共同债务的会连累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拥有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负连带清偿责任,以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在为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