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如何解决? |
释义 | 遇到离婚债务问题,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由夫妻协商各自应偿还的份额;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则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一、夫妻一方有外遇还有债务咋办? 夫妻一方有外遇,其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则由个人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由夫妻以其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由双方协商各自清偿的份额,双方可以协商有外遇的一方多偿还;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 二、夫妻一方有没有义务还债 如果是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另一方事后追认或者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形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如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债权人知晓该约定的,其一方债务由其个人财产清偿。 三、夫妻离婚后房子的贷款应当由谁还 离婚后如果房子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房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如果房子被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房贷也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由这一方自己负责偿还,其配偶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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