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会通知你有听证权利 |
释义 | 行政处罚前应告知当事人权利,当事人可要求举行听证,听证程序包括提出要求、通知时间地点、公开举行、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参与、提出事实证据和申辩、制作笔录。 法律分析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拓展延伸 听证权利的通知时间表 听证权利的通知时间表是指在法律程序中,当涉及到听证权利时,相关方将会收到通知的时间安排。根据法律规定,通常会在特定的时间段内通知相关方,以确保他们有足够的准备时间。这个时间表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法律管辖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通常,通知时间表会在案件开始前的一定期限内确定,并通过书面通知或其他合适的方式传达给相关方。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每个人都能在适当的时间内了解到自己的听证权利,并有足够的时间做出反应和准备。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听证权利的通知时间表是指在法律程序中,相关方将会收到通知的时间安排。通常,在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这样的安排旨在确保当事人有足够的准备时间,并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听证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六章 监 督 检 查 第六十八条 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行政机关应当督促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 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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