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撤资是指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担任公司股东。撤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股权转让,即股东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另一种是公司收购,即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股权。股东一旦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就成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随意收回。股东擅自转让出资的,构成抽逃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