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增值税 税负率用于衡量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际税收负担的大小。从国家宏观调控角度讲,只有相对合理的税负才能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从纳税监管角度讲,在名义税率和税收政策一定情况下,实际税负过低,则有可能存在偷漏税问题,会引起税务监管部门的注意;从企业来讲,如果实际税负较高,企业也应该查明原因,加强纳税核算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纳税损失。 一般增值税的税负率是销售总额的1。对 小规模纳税人 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商业4,工业6(现统一按3征收),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