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急用居住证怎么办? |
释义 | 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说明加急。以大连市为例,依据《大连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公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边防)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在本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制发时限可以延长十五日。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变更之日起七日到居住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居住地址变更。经审核属实的,公安机关应当为其变更信息。 一、外地人在南京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搬家后居住证如何办理续签 若相关居住地变更,需要及时带上身份证,居住地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更改地址,更改地址以后才可以办理居住续签。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大连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九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公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边防)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 (一)在本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 (二)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制发时限可以延长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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