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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措施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税收保全是 行政强制执行 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 行政强制措施 ,其目的是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防止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以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所以,税收保全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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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