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逃逸后是否存在自首? |
释义 | 交通肇事逃逸后是存在自首的,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 一、司法实践关于自首如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是这样认定自首的: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这一点的理解,应该是: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后,自己主动、直接地投案,同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认定为自首。这一规定,其中包括两点: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去自首的路上被捉了还算不算自首 去自首的路上被捉了算自首。 犯罪以后,被办案机关追诉之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能够使案件从轻处罚,这种制度叫自首。自首要求符合两个要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的,是自首。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自动投案的意愿。确定是在去自首的路上被抓获,在捉获后主动如实交代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罪行,视为自动投案。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会被认定为自首。 最终认定属于自首需要司法机关的确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认定为自首,将会对犯罪嫌疑人最终起到减轻或免除刑罚的作用。 三、如何正确认定个人自首 准确认定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首的认定标准是: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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