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转继承纠纷出现转继承纠纷应注意什么 |
释义 | 转继承纠纷是指在继承人死亡后,关于继承的转移是否属于转继承,以及转继承人的确定等都属于转继承纠纷。出现转继承纠纷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注意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分; 2.注意继承开始的时间和继承人死亡的时间; 3.注意转继承人是否享有继承权。 一、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是: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2、继承的内容不同;3、性质不同;4、继承人的范围不同;5、适用范围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用转继承应该具备的条件 适用转继承应该具备的条件: 1、继承人死亡时间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 2、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而且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3、转继承人是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财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财产继承公证的手续如下: 1、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 2、由所有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外,还应向公证处提交遗产的产权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还应当提交遗嘱。 3、不继承财产的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应当书面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承诺或声明。 4、由公证机关制作继承权公证书,证明继承人拥有合法继承权。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继承公证,证明的是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代表办理公证后财产就已经属于继承人。继承人应当在办理公证后,继续办理财产的转移、过户手续,将财产合法登记至自己名下,才能正式完成遗产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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