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警扣车一月后不让取回可以投诉吗 可以。除无证、无牌等违法情形,或者为检验鉴定需要外,交警无权扣留交通事故车辆。交警扣车不放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诉或者对其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违法车辆十天半个月,或扣留事故车辆28天是法律允许的,但如果长期无正当理由扣留的话,就属于违法行为,车主可以凭借其开具的《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向上级交警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倘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实践中,最有效的方法是去交警队的“行政科”投诉,或“行政复议办公室”要求进行行政复议。 当然了,如果你是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要求放车时,交警可能不放了。 因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交警有权强制报废车辆。也就是说,开报废车被扣的,交警可以不还。 其余情况,交警扣留车主合法车辆不放,属违法行为,可投诉、申请行政复议,甚至起诉追责索偿。 二、什么情况下交警可以扣车 1、客运或货运车辆超载的; 2、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3、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4、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5、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 6、未携带驾驶证的; 7、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 8、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9、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 10、发生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 11、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12、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13、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