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就是坚持农村优先发展,按照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动城乡一体、融合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法律依据: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衔接资金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三西”农业建设任务进行分配。资金分配按照因素法进行测算,因素和权重为: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30%、相关人群收入30%、政策因素30%、绩效等考核结果10%,并进行综合平衡。各项任务按照上述因素分别确定具体测算指标(详见附件)。“三西”农业建设任务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规模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