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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首付赠与协议需要公证吗
释义
    

法律主观:
    


    父母与子女的赠与合同的需要认证,《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赠与房产公证。,可以,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我国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公民财产权应当与公民人身权处于受法律同等保护地位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具有处理自己合法财产的权利,并且不受侵犯。父母赠与自己子女房房产可以有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是给自己子女这一方就可以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也就是说在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人一方签字就可产生法律效力。,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在法律上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就生效。就赠与合同来说,赠与的生效还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对动产来说,赠与物的交付就是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不动产的赠与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同时,基于不动产赠与的特殊性,未办理房屋过户也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不生效,根据民通意见第128条的规定,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经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有效,但应当补办过户手续。可以看出,对于房屋赠与来说,办理了过户手续赠与生效是房屋赠与的一般情形;但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房屋已经实际交付占有、使用的,赠与合同也是生效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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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3: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