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按照现行劳动法,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合同日期在一年之内的,试用期一个月。 合同日期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为两个月。 合同日期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每一个工作单位,只可以约定一次使用期。违法 约定试用期 的,超出部分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