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买卖需注意的事项有: 1、了解房屋情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证件; 2、签订合同,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批后,交易双方可办理立契手续; 5、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