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土地改革开始于1950年到1952基本完成。2、开始的标志是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土地改革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彻底铲除封建剥削制度的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提出了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领导了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前,占全国面积约三分之一的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已基本完成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是为了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而制定的法规。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同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共6章40条。明确指出土地改革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