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有癌症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配偶有癌症可以离婚。法律并没有禁止一方在患病期间离婚。如果可以认定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话,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有法定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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