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啥时候做合适 |
释义 | 一般在事故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做工伤鉴定都是合适的。所在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工会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一、超过工伤认定期限30天还能申请吗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工伤时,用人单位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申请认定,但是如果所在单位由于各种原因,没能在30天期限内提出认定申请,那劳动者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即超过工伤认定期限30天还能再申请工伤认定吗《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单位方面需要伤残鉴定可以主动申请吗 劳动者可以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多长时间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但对工伤认定的期限有明确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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