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分配子女抚养权? |
释义 | 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一般按一人抚养一个子女原则分配,但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应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如收集收入、教育程度等证据。同时,也可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如婚外情、不良嗜好等。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做好思想工作,争取他们选择与自己生活。此外,无法生育或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也可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分析 一、如果有两个孩子的离婚一般怎么分配 1、离婚两个孩子的分配,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子女。如果双方对于孩子抚养协商一致的,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如果双方不能对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最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应如何做 1、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2、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3、其他情况: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结语 在离婚中,对于两个孩子的分配,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子女。如果双方无法就孩子抚养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等方式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此外,还可以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提供相关医疗单据等来增加自己的优势。在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准备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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