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配偶对房产继承权有优先权。若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优先继承,配偶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