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缴纳契税要求提供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商品房(增量房)契税申报缴纳所需资料 以下资料均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房口簿;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准购证。 5.因面积增加补交契税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完成税证明、房产局认可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实测结果报告书、身份证明。 二手房(存量房)契税申报缴纳所需资料 以下资料均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房屋买卖合同。 2.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3.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如有上一手交易的,提供现卖方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 符合家庭唯一生活住房需提供的资料: 以下资料均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户口本 2.结婚证(已婚需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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