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居住证明需要准备六种材料: 1、申请人一寸照片一张; 2、申请办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4、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单位或居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6、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明与居住证的区别是: 1、居住证明只能证明本人在某地居住;居住证除了证明本人在某地居住之外还可以让持证者享受到居住地很多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2、居住证则是一个单独的证件,居住证明是一张证明单子; 3、办理条件不同:居住证办理要求公民要求公民在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明是只要在当地居住就可以开具。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