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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认定离婚又复婚夫妻财产
释义
    离婚又复婚夫妻财产的认定方式:离婚后,归属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复婚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复婚后,夫妻所得的工资、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民法典规定继承房产是否是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遗嘱中明确归一方所有的房产外,继承的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结婚后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
    结婚后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个人的生活用品;
    4、夫妻约定属于个人财产的。
    结婚后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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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