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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珠海换护照需要身份证吗
释义
    需要的。十六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免交,但要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身份证过期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去换吗?
    身份证丢失可以在异地补办。1、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换领证件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3、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目前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系统不支持照片扫描;
    4、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将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领取身份证。
    二、济南机动车驾驶证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需准备的材料有: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信息发生变化后应在30日内到市级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业务。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暂住人口的还需暂住证及其复印件(A4纸复印)或暂住户籍证明原件(派出所出具);
    2、机动车驾驶证;
    3、身份信息变更的证明。
    ①县级以上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是《居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②姓名变更的,如果是同音字直接变更,其它情况是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记载改名变更内容的户籍证明或其他证明或者记载着曾用名的户口本。
    4、现役军人(武警)需变更《军官证》、《文职军官》、《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证件号码的,需要提交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
    5、现役军人(武警)需由军人身份证件号码变更为居民身份证号码的,需要同时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军官证》、《文职军官》、《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6、退役军人(武警)人员驾驶证号码需变更为《居民身份证》号码的,需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是由军队(武警)驾驶证换发的,还需提供军队或者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原件;
    原件丢失或部队回收的需部队或者武装警察部队团级以上军证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同时提供军队(武警)驾驶证的技术档案。
    三、办身份证会查到不良记录吗
    不会查,但是只要留有过案底,在补办身份证时,只要一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就会自动的全部弹出来。身份证补办简要流程说明: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人像和指纹采集。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办理条件: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6周岁以上的需本人到现场采集指纹,6周岁及以下的可自愿采集。办理材料:一、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二、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有效期6个月(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后,2年内再次申领补领时无需提供)。办理流程:提交申请表,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和其他所需材料。登记指纹信息(已经登记过指纹的申请人,无需再登记),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登记指纹信息会通过补领身份证逐步实现。领取身份证:1.到办证处领取的,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证处领取,领取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找人代领,领取时间是10个工作日之后。2.选择通过邮政速递领取新证的(只适用深圳市内),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请时,需要在登记表领证方式选择邮寄,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收件人、联系电话;公安局制证完毕后委托邮政速递将身份证送达收件人,证件速递费用另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外国人入境出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管理,以及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的边防检查,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保护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合法权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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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7: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