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的证据清单怎么去填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的证据清单的填写方式为应当载明名称,内容,份数,备注等。行政诉讼中法定的证据类型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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