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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释义
    1、限期一次缴纳。这是指通常情况下的要求,罚金数额不大或者数额虽大,但缴纳不困难;
    2、限期分期缴纳。这是在数额较大,且缴纳有困难时的情况下采用的;
    3、强制缴纳。这是指该缴纳不缴纳的情况下,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4、随时追缴。在不能全部按期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可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当被执行人缴纳原判的罚金有困难,经申请并查证属实可以减少或免除缴纳罚金。
    一、罚金和罚款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
    罚金:属于刑罚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
    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
    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
    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
    4.决定机关不同
    罚金:由人民法院决定和执行
    罚款:由相应的行政主管机关决定。
    5.适用对象不同
    罚金:适用对象是犯罪分子
    罚款: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人。
    二、被判处罚金怎么执行?
    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既可以与各种主刑并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自判决生效起,就涉及到罚金刑的执行,即罚金的缴纳,这也是事关法律的尊严和罚金刑能否得到切实执行的重要问题。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规定缴纳的期限,并明确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以便于执行。一般来说,如果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确实无力一次缴纳的,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至于缴纳的期限及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和缴纳的可能性来确定。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而且,如果采取强制缴纳的方法仍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时,应当随时追缴,上缴国库。
    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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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2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