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后我能否回迁?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获得政府补偿,拆迁的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搬离原址,回迁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如果没有获得政府补偿,居民仍有权利留在原址居住,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国家金融机构和严格按照有关手续合法建成的集体企业(含集体所有的工商、服务、物流、餐饮、娱乐等)乡村综合经营服务中心用于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应纳入城市规划,征收时应当按照非农户用地支付相应的征地补偿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七条:拆除国家金融机构和集体企业乡村综合经营服务中心用于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房屋时,征收单位应当向其所有权单位或者抵押权人支付适当补偿。 3.国务院《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工作的意见》第十五条:在建设项目实施或者其他征收地的使用需要改变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附带建设或者提供相应的生活、生产用地或者其他设施,并由征收单位按照规定向被征收人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被征收房屋所有权单位或者抵押权人在收到拆迁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搬离该房屋,不得继续占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