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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竞争性磋商两次流标后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
    公开招标的项目如果出现流标现象,是不能直接采取议标的方式,或者直接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非招标方式,而应当组织二次招投标,如果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的,可以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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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