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串通 投标 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违法所得 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等,就会构成 串通投标罪 。 《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 的 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六条串通投标案( 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 招标 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 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 行政处罚 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