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的法律途径包括依据国际公约解决纠纷、根据国际私法规则确定管辖法院等。涉外离婚案件一般采用异地管辖,如果在国外则需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留置权、抵销权、押证权、先予执行权、拍卖权等特别担保物权在异议权利人提出异议前,可以在本案件中优先行使。使用人民币支付贷款的,不得以外汇对冲避免本款规定的优先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 第二十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涉外民事关系,由当事人选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外国法律,但是适用法律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诉讼参与人员的适格性规定》 第四条 代理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代理人必须持有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