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许昌无房证明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开无房证明。 无房证明开具流程: 1、办理交易递件; 2、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无房证明”; 3、提交“无房证明”到房管局办税窗口; 4、房管局出具当地区域没房证明查册; 5、出具税单。 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只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受托人应当出具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境外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委托资料是外文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4、另外,需要携带的手续材料要根据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要求来确定,如果对方单位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需要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