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在县城办理身份证,镇上的户口能否通用?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关于一、镇上的户口是否能在县城办理身份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而针对户口挂在镇上如何办理身份证的问题,只需征得老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即可。但如果想将挂在镇上的非农业户口变更回老家的农业户口,则需要村委会和派出所的同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 关于一、镇上的户口是否能在县城办理身份证,答案是不一定。目前,许多地区都存在地区差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相关新政。例如,吉林省已经规定,省内居民身份证可以在省内其他市、县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地方办理。如果您有疑问,建议直接向派出所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户口挂在镇上怎么办 只需征得老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即可。但如果是想将挂在镇上的非农业户口变更回老家的农业户口,则难度就是非常之大了。首先需要征得村委会的同意,其次是征得派出所的同意。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从镇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和户口迁移证,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结语 针对一、镇上户口是否能在县城办理身份证的问题,答案是不一定。目前,许多地区都存在地区差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相关新政。如果您有疑问,建议直接向派出所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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