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习期被公司无故辞退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规、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导致合同无效、被追究刑责。经济性裁员或无能力解雇需支付1年1个月补偿金;非法解雇需支付1年2个月赔偿金。【75字】 法律分析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是经济性裁员或者员工无法胜任工作解除员工也要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其它非法解雇则需要支付一年两个月的经济赔偿。 拓展延伸 实习期被公司无故辞退,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当实习期被公司无故辞退时,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首先,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辞退通知、工作表现记录等。然后,与公司沟通,要求解释原因并寻求补偿。如果公司不予配合,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并提起诉讼。此外,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谈判,争取达成和解协议,包括赔偿金或重新雇佣。同时,可以向实习期所属的学校或相关实习机构寻求支持和帮助。维护自身权益需要坚定的信念和合理的行动,确保公正对待并获得应有的补偿。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面临解雇而无需支付赔偿。然而,如果是经济性裁员或员工无法胜任工作,解雇方仍需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对于实习期被公司无故辞退的情况,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及时收集证据,与公司沟通并寻求补偿,如若公司不予合作,可寻求法律援助并提起诉讼。同时,可以尝试与公司谈判,争取和解协议。维护自身权益需要坚定信念和合理行动,确保公正对待并获得应有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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