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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赠与公证的办理程序
释义
    1、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2、填写公证申请表。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4)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5)申请的日期;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3、公证受理。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时间,应当记录归档。
    一、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二、房屋赠与过户流程
    按照正常情况来说,一般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的主要手续和流程有以下几个步骤:
    1、房屋的户主,也就是赠与人需要先于受赠与人签订好房屋赠与过户的书面合同,也就是大家常说到的赠与书。(注意: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赠与是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
    2、房屋赠与和受赠双方当事人需要带上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去相关部门缴纳有关的税费。
    3、根据国家以及本市对于房屋赠与过户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根据规定,房屋赠与过户还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而这个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怎么办办理呢?
    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办理需要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一下材料:
    (1)房屋赠与过户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和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5、当以上所有的步骤都完成之后,就到了转房屋的时候,赠与人可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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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5: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