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旧村改造的房子属于安置房的一种,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在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五年后便可上市交易。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通常来说,是可以自由进行买卖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