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有房开具无房证明的方法是:可以将自己名下房产赠与亲属或者撤销该房产的网签信息,然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房管局进行房产查档,缴纳查询费后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