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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产分割公证是怎样的?
释义
    财产分割公证双方在解除夫妻关系对共同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依据财产分割的内容,确定公证的管辖,涉及财产的,在财产分割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当事人申办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需要分割的共有财产的产权凭证;
    (3)财产分割协议;
    (4)其他有关材料,如分割财产的清单、财产分割方案等。
    一、如何办理监护人手续
    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件;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监护协议不得含有强制未成年人接受宗教训练等有碍被监护人成长的内容,对不符合我国宪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的监护协议,公证处不能给予公证。
    二、离婚后的财产公证是否是必要的
    离婚后的财产公证不是必要的,婚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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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0: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