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旧户口本不可以办理结婚证。 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户主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遗失和补发。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 户口办理流程: 1、在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 2、民警比对户主与电脑里的照片是否一样,补办户口本申请里的资料是否与微机资料库里的资料是否相符。如果相符的话基本上就只用等待打印新的户口本了。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综上所述,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户主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遗失和补发。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