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承租人对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行使什么权利
释义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因此,次承租人可代付租金、违约金。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范围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二、租赁合同的解除权有哪些要求
    租赁合同任意解除权的行使应当具备的要求如下:
    1、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
    2、符合法律规定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等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3、在约定的时间或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租房合同可以提前解租: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2: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