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责令停产停业属于哪种行政处罚? |
释义 | 行政处罚中的一种方式是责令停产停业,即要求违法生产经营的个人、法人或组织停止生产、经营。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还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许可证件、限制从业等多种形式。 法律分析 责令停产停业是属于行政处罚方式的一种。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拓展延伸 行政处罚中的责令停产停业措施:适用范围和法律依据 责令停产停业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措施,适用于某些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许可条件的企业或个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情况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责令停产停业的措施。这一措施的目的在于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以防止进一步的违法行为或危害。责令停产停业的期限一般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行政机关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程度等因素进行判断和决定。 结语 责令停产停业,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方式,适用于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其目的在于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防止进一步违法行为或危害。行政机关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程度等因素,决定责令停产停业的期限。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者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一种处罚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自作出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其中,根据本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应当给予民航、铁路、电力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的,也可以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处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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