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存在拐卖儿童属于诈骗吗? |
释义 | 一、存在拐卖儿童属于诈骗吗? 存在拐卖儿童不属于诈骗,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是有专门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来处罚。一般情况下,拐卖妇女、儿童罪与诈骗罪很容易区分。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两者之间如何界定: 1、犯罪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骗取钱财;拐卖妇女罪的犯罪目的则是为了出售妇女后获得财物。 2、客观表现不同。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妇女与他人合谋共犯,骗取他人钱财;拐卖妇女罪则是行为人对妇女采取欺骗、蒙蔽手段,将其卖给他人。 二、诈骗罪怎样认定 1、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3)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2、客观要件 (1)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2)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3)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4)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5)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卖妇女、儿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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