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欠债人找不到的话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一、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的追债对策 债权人对下落不明债务人的追债对策: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二、债务人躲起来怎么维权 债权人权利救济途径有: 1、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款。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如果当初借款时有第三人提供了担保,如在担保期限内,起诉时将担保人一并起诉,请求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三、欠款人失踪了怎么办 欠款人失踪后债权人要债的方式有: 1、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道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2、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