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办小型的加工厂 |
释义 | 个人经营加工厂需要办理执照,需到工商局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准备好身份证和房产证。 2、到工商局登记的窗口办理填表申请手续,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名称核准。 3、拿到核准的通知书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评价书。 4、拿到环评证明就回去工商填表申请登记。 5、材料给工商局审查合格后等通知去领取执照。 6、领取后去质监局办理生产许可证。 7、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即可经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