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小型加工厂程序如下:到工商局登记的窗口办理填表申请手续,申请核名;拿到核准的通知书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评价书;拿到环评证明就回去工商填表申请登记;材料给工商局审查合格后等通知去领取营业执照;领取后去质监局办理生产许可证;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即可经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