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女方起诉离婚的,应携带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双方离婚。如果双方仍有感情,或者无法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关键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