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与免税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规定,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房屋赠与免交个税的情形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拓展延伸 房屋赠与免税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赠与免税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其次,填写申请表格,并在表格中详细描述房屋赠与的目的和背景。接着,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交后,申请人需要等待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在审核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文件或进行面试。最后,一旦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房屋赠与免税的程序。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结语 房屋赠与免税,适用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及抚养人。申请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填写表格、提交审核、等待审批、办理手续。具体流程因地区和法规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