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定金引起的纠纷有哪些? |
释义 | 1、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买方违约的话,卖方可以没收定金。卖方违约的话,买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对于违约行为没有争议的话还比较容易解决,但正因为定金罚则,很容易造成双方互相扯皮,出现纠纷。 2、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比如付了定金后买家才知道房屋还有抵押,而卖方又需要用买方的房款来提前还贷,如不能协商一致,这时买方就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卖方应当返还定金,而不是双倍赔偿。 3、但要注意的是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约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协商一致的内容应当根据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条款造成的。如卖方要求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一年后再交房,这种要求违反了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在不能协商一致时应当认为是卖方违约。 4、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没有交到卖方手上,而是根据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交给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约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定金合同就生效了,卖方不能以自己没收到定金为理由,主张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约束。 不管签署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还是其他类型的民事合同,合同当事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都可以要求对方向自己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对于这些已经收取了定金的当事人,后期若是违约,需要返还双倍的定金。 一、签署定金合同的注意事项 1、谨慎订立定金条款 一般来说,在购房合同中有着已经规范过的定金条款,但是并不具有强制性,只具有指导性,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如果买方觉得有特别的定金条款需要进行约定,并且获得了卖方同意,那就可以写入协议当中。 2、注明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买卖双方要记得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因为并不是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都要适用定金罚则。当卖方拒绝履行债务,卖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是卖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目的不能达到等情况,可以用定金罚则进行惩罚,但是如果买方只是晚了几天支付房款,那就不适宜用定金的罚则规定。 3、了解合同履行能力 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买卖双方应该在完成定金支付之前,就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买方认为自己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那就不要交定金,因为一旦支付了定金,合同就会生效,买房就需要承担责任。 4、分清定金和预付款 预付款同样是预先支付,但它的性质与定金完全不同。预付款是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起担保债务履行的作用,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预付款可以抵冲损失赔偿,并且不存在罚则问题,所以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5、全面了解房屋状况 购房者在看房时要全面了解房屋状况,包括房屋本身的结构、装修、户型、楼龄,周边配套、市政设施、物业管理水平等等。另外,还要查看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管理费等费用是否已缴清,对于拖欠的费用如何解决等问题,等看好了房再考虑是否支付定金。 6、谨防掉进定金陷阱 购房者在签订定金协议时要注意查看内容,防止某些中介或者卖方利用定金和滥用定金条款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此外,有的中介或者卖方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买方违约,因此要多加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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