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次开庭和二次开庭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一审二次开庭也就是第一次开庭没有解决问题或没查清案情,然后再进行第二次开庭以便解决问题。法院一审二次开庭属于正常现象。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甚至第三次开庭,只要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都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简易程序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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